前言:

自揚正開辦『產業垂直整合-創投資金導入服務』以來,發現中小企業一般募集資金的方式選擇管道非常少,很多雖知道尋求創投基金

Venture Capital Fund)來投資,但卻對創投基金有不了解其投資的條件(大部分都是認為只要認識或與創投基金經理人有良好關係即

可得到創投資金青睞與投資的錯誤認知),而有所錯誤期待最後終究無法得到創投基金青睞與資金的挹注。以及不知善用政府對創新技

術、產業獎勵補助基金措施的問題。所以在缺乏資金的挹注下常造成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有資金不足的窘態甚至結束其企業。

我們也發現一般中小企業都有空有理想而不知如何表現、規劃其所經營企業或項目商業價值的問題,在這個前提下要得到創投基金青睞

或爭取政府有限的獎勵補助基金是非常困難的。事實上以台灣而言目前有提供創投基金企業有兩百多家,每家創投基金每年需評估上百

個案子,而有辦法得到資金挹注的不到十個案子,所以若企業無法展現其創新的商業價值及明確可執行的獲利計畫方案,是無法得到創

投資金的導入,更不用說能爭取到資源有限的政府對中小企業獎勵補助基金。

但這個現狀不代表中小企業很難得到創投資金的挹注,或爭取到政府獎勵補助基金。實際上所有創投資金是隨時積極尋找好的投資標的

(即有成功經營團隊、創新性核心技術、未來主導性商品、良好的行銷定位及競爭策略等條件的公司),所以常可看到數十家創投資金

在爭取一家投資標的合作的案例。另外政府在評估審核創新技術、產業獎勵補助基金的標準與做法,與創投基金評估審核標準與方法兩

者大致雷同。

所以如何強化客戶的經營團隊、協助引進高度進入障礙及創新性核心技術、協助開發導入具未來市場主導性產品、協助規劃良好的行銷

定位及競爭策略,來爭取創投資金的挹助或申請政府產業獎勵補助基金,這正是揚正智權協助客戶創投資金導入服務或爭取申請政府創

新技術、產業獎勵補助基金的做法。

 

※創投基金投資創新技術、新創公司的投資評估基準:

1產品定位明確具市場策略優勢。

2市場潛力大居領先優勢。

3擁有具經驗管理團隊或有能力吸引具經驗管理成員。

4高潛力投資報酬率。

5具強有力的專屬關鍵智慧產權。

6定義明確的投資里程碑(milestones)

7在投資後27年間有明確可行的回收策略(exit strategy)

8資金完全回收時至少10倍以上的投資報酬率(return of investment, ROI)

 

※創投資金投資階段:

創投基金為規避投資風險對資金的挹注是分階段實施的,一般而言可區分為下列階段

 

 

 

 

 

 

 

 

 

 

 

 

 

※創投基金對新創企業、技術的投資評估步驟:

創投基金一般在投資審核評估一個投資標的案,通常完成整個審核流程,需費時24個月。其步驟如下述:

    1初步審核:基金管理者於本階段審核重點,在確定新創公司的投資計畫書內容,是否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如果答案正面,

     則進入第二階段審核。如果答案負面,則淘汰。

    2深入分析審核:基金管理者於本階段審核重點,在確定新創公司的經營管理團隊能力,是否足以使企業正向運作。基金管理

     者如果正面評估,則進入第三階段審核。如果負面評價且無必要協助,則淘汰。

    3基金管理者推薦投資:本階段將由基金管理專案經理推薦投資,由該專案經理負責與新創企業進行投資談判,獲共識後協調

     安排新創企業代表,向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或被授權管理團隊進行簡報。

    4決定投資: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或被授權管理團隊討論一致決議。

 

※創投基金導入及輔導申請政府獎勵補助金服務:

創投基金申請表格下載。表格下載處

創投基金導入聯絡人:陳先生 Robert Chen

 

 

 

 

 

階段

階段狀況描述

Seed investment

創投將少量資金投入,測試創業計畫是否可行

Star up

產品研發、市場測試、組織管理團隊、修正營運計畫

First stage

早期發展階段,可準備進入產品的製造

Second stage

擴張階段,產品已在特定市場販賣,或許尚未獲利

Third stage

銷售成長快速但獲利微薄,此時會引進新的創投資金或銀行貸款

Fourth stage

公司營運穩定,選擇舉債或其他避免股權分散的籌措資方式;創投資金開始有退出的打算

Bridge stage

創投考慮各種退出的方式;創投資金重新洗牌

Liquidity stage

上市(IPO)、購併(Acquisition)或管理者買下(L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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